2月21日,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1號文件發布,標題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重點內容包括四大方面24條舉措:一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二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三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四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意見》明確了主要目標: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農業基礎設施現代化邁上新臺階,農村生活設施便利化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
(2021年1月4日)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新發展階段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總體部署,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時期,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糧食年產量連續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農民人均收入較2010年翻一番多。新時代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全面完成,消除了絕對貧困和區域性整體貧困,創造了人類減貧史上的奇跡。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改革向縱深推進,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農村即將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新的歷史性成就,為黨和國家戰勝各種艱難險阻、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發揮了“壓艙石”作用。實踐證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馳而不息重農強農的戰略決策完全正確,黨的“三農”政策得到億萬農民衷心擁護。
“十四五”時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重點難點在“三農”,迫切需要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弱項,推動城鄉協調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潛力后勁在“三農”,迫切需要擴大農村需求,暢通城鄉經濟循環;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挑戰,基礎支撐在“三農”,迫切需要穩住農業基本盤,守好“三農”基礎。黨中央認為,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依然極端重要,須臾不可放松,務必抓緊抓實。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重大任務,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讓廣大農民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農業現代化與農村現代化一體設計、一并推進,堅持創新驅動發展,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全面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充分發揮農業產品供給、生態屏障、文化傳承等功能,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2021年,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糧食播種面積保持穩定、產量達到1.3萬億斤以上,生豬產業平穩發展,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增長繼續快于城鎮居民,脫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啟動實施,脫貧攻堅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鄉村建設行動全面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改革重點任務深入推進,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
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農業基礎設施現代化邁上新臺階,農村生活設施便利化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業基礎更加穩固,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應保障更加有力,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明顯優化,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明顯提升,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基本形成,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鄉村建設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鄉村面貌發生顯著變化,鄉村發展活力充分激發,鄉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農村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高。
二、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三)設立銜接過渡期。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做到扶上馬送一程。過渡期內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并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節奏、力度和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推動“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抓緊出臺各項政策完善優化的具體實施辦法,確保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
(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區為重點,扎實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工作,持續加大就業和產業扶持力度,繼續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產業園區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切實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五)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實施脫貧地區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廣泛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深化拓展消費幫扶。持續做好有組織勞務輸出工作。統籌用好公益崗位,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就業援助。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吸納更多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業。在脫貧地區重點建設一批區域性和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加大對脫貧縣鄉村振興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集中支持。支持各地自主選擇部分脫貧縣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實行分層分類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堅持開發式幫扶,幫助其提高內生發展能力,發展產業、參與就業,依靠雙手勤勞致富。對脫貧人口中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
三、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七)提升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實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深入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糧、棉、油、糖、肉等供給安全。“十四五”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提高單產水平。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穩定種糧農民補貼,讓種糧有合理收益。堅持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深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鼓勵發展青貯玉米等優質飼草飼料,穩定大豆生產,多措并舉發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健全產糧大縣支持政策體系。擴大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范圍,支持有條件的省份降低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農業保險保費縣級補貼比例。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保護生豬基礎產能,健全生豬產業平穩有序發展長效機制,積極發展牛羊產業,繼續實施奶業振興行動,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推進漁港建設和管理改革。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發展。優化農產品貿易布局,實施農產品進口多元化戰略,支持企業融入全球農產品供應鏈。保持打擊重點農產品走私高壓態勢。加強口岸檢疫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開展糧食節約行動,減少生產、流通、加工、存儲、消費環節糧食損耗浪費。
(八)打好種業翻身仗。農業現代化,種子是基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利用,加快第三次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種質資源調查收集,加強國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漁業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對育種基礎性研究以及重點育種項目給予長期穩定支持。加快實施農業生物育種重大科技項目。深入實施農作物和畜禽良種聯合攻關。實施新一輪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和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加強育種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加快建設南繁硅谷,加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研究重大品種研發與推廣后補助政策,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
(九)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長牙齒”的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和違背自然規律綠化造林、挖湖造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深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特別是口糧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明確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同的管制目標和管制強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強化土地流轉用途監管,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實施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健全管護機制,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糧食主產區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2021年建設1億畝旱澇保收、高產穩產高標準農田。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在省域內調劑,所得收益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和改進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監管。健全耕地數量和質量監測監管機制,加強耕地保護督察和執法監督,開展“十三五”時期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十)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現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堅持農業科技自立自強,完善農業科技領域基礎研究穩定支持機制,深化體制改革,布局建設一批創新基地平臺。深入開展鄉村振興科技支撐行動。支持高校為鄉村振興提供智力服務。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打造國家熱帶農業科學中心。提高農機裝備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制造,加大購置補貼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強化動物防疫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建設,提升防控能力。
(十一)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依托鄉村特色優勢資源,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把產業鏈主體留在縣城,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標生產,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標準“領跑者”。立足縣域布局特色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推進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建設。開發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線路,完善配套設施。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和科技示范園區建設。把農業現代化示范區作為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圍繞提高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現代化水平,建立指標體系,加強資源整合、政策集成,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創建,到2025年創建500個左右示范區,形成梯次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格局。創建現代林業產業示范區。組織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穩步推進反映全產業鏈價值的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核算。
(十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加強可降解農膜研發推廣。在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建設一批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縣。支持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發展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試行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推進以長江為重點的漁政執法能力建設,確保十年禁漁令有效落實,做好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發展節水農業和旱作農業。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地下水保護與超采治理。實施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強化河湖長制。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進。實行林長制。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全面推進草原禁牧輪牧休牧,加強草原鼠害防治,穩步恢復草原生態環境。
(十三)推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經營主體,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把農業規模經營戶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農場。推進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加大對運行規范的農民合作社扶持力度。發展壯大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將先進適用的品種、投入品、技術、裝備導入小農戶。支持市場主體建設區域性農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中心。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創新發展、做大做強。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健全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綜合平臺。培育高素質農民,組織參加技能評價、學歷教育,設立專門面向農民的技能大賽。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農村創業創新,參與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建設。
四、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十四)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明確村莊布局分類。積極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盡快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對暫時沒有編制規劃的村莊,嚴格按照縣鄉兩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確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設管理要求進行建設。編制村莊規劃要立足現有基礎,保留鄉村特色風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規劃有序開展各項建設,嚴肅查處違規亂建行為。健全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監管體制,3年內完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設標準和規范,提高農房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加強村莊風貌引導,保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加大農村地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穩扎穩打,不刮風搞運動。嚴格規范村莊撤并,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上樓,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
(十五)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著力推進往村覆蓋、往戶延伸。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有序實施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加強農村資源路、產業路、旅游路和村內主干道建設。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繼續通過中央車購稅補助地方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券等渠道,按規定支持農村道路發展。繼續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全面實施路長制。開展城鄉交通一體化示范創建工作。加強農村道路橋梁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管養主體責任。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強中小型水庫等穩定水源工程建設和水源保護,實施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和小型工程標準化改造,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到2025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8%。完善農村水價水費形成機制和工程長效運營機制。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加大農村電網建設力度,全面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推進燃氣下鄉,支持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發展農村生物質能源。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農村千兆光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移動物聯網與城市同步規劃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農業農村遙感衛星等天基設施。發展智慧農業,建立農業農村大數據體系,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完善農業氣象綜合監測網絡,提升農業氣象災害防范能力。加強鄉村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加強村級客運站點、文化體育、公共照明等服務設施建設。
(十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快研發干旱、寒冷地區衛生廁所適用技術和產品,加強中西部地區農村戶用廁所改造。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源頭分類減量、資源化處理利用,建設一批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健全農村人居環境設施管護機制。有條件的地區推廣城鄉環衛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進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活動。
(十七)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步實現標準統一、制度并軌。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多渠道增加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繼續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在縣城和中心鎮新建改擴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完善農村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面向農民就業創業需求,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與技能培訓,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基地。開展耕讀教育。加快發展面向鄉村的網絡教育。加大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涉農學科專業建設力度。全面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提升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采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水平。提升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選建一批中心衛生院。加強縣級醫院建設,持續提升縣級疾控機構應對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加強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實行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加強婦幼、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政策和服務體系,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鄉村延伸。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城鄉低保制度統籌發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質量。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推動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推進農村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
(十八)全面促進農村消費。加快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體系,改造提升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和農產品出村進城,推動城鄉生產與消費有效對接。促進農村居民耐用消費品更新換代。加快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完善農村生活性服務業支持政策,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網點,推動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發展,滿足農村居民消費升級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鄉消費。
(十九)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弊端,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統籌縣域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城鎮開發、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實現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壯大縣域經濟,承接適宜產業轉移,培育支柱產業。加快小城鎮發展,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揮小城鎮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按照小城市標準建設縣城。積極推進擴權強鎮,規劃建設一批重點鎮。開展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適應進城農民剛性需求的住房供給。鼓勵地方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園和孵化實訓基地。
(二十)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繼續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農業農村傾斜。制定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考核辦法,確保按規定提高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用于現代農業設施建設和鄉村建設行動,制定出臺操作指引,做好高質量項目儲備工作。發揮財政投入引領作用,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撬動金融資本、社會力量參與,重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堅持為農服務宗旨,持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實施最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加大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保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好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農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支持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大力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首貸、信用貸。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提高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做法逐步擴大到全國。健全農業再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期貨”在服務鄉村產業發展中的作用。
(二十一)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充分激發農村發展內生動力。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不動搖,有序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優先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用地。根據鄉村休閑觀光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節余指標調劑及收益分配機制。2021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的具體辦法。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提供綜合性交易服務。加快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繼續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五、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二十二)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于脫貧攻堅,必須采取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將脫貧攻堅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推動、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協作幫扶、考核督導等工作機制,根據實際需要運用到推進鄉村振興,建立健全上下貫通、精準施策、一抓到底的鄉村振興工作體系。省、市、縣級黨委要定期研究鄉村振興工作。縣委書記應當把主要精力放在“三農”工作上。建立鄉村振興聯系點制度,省、市、縣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都要確定聯系點。開展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鄉村振興輪訓。加強黨對鄉村人才工作的領導,將鄉村人才振興納入黨委人才工作總體部署,健全適合鄉村特點的人才培養機制,強化人才服務鄉村激勵約束。加快建設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鄉村振興干部隊伍,選派優秀干部到鄉村振興一線崗位,把鄉村振興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廣闊舞臺,對在艱苦地區、關鍵崗位工作表現突出的干部優先重用。
(二十三)加強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成員單位出臺重要涉農政策要征求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意見并進行備案。各地要圍繞“五大振興”目標任務,設立由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領導的專項小組或工作專班,建立落實臺賬,壓實工作責任。強化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職能,每年分解“三農”工作重點任務,落實到各責任部門,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加強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
(二十四)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鄉村治理。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持續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有序開展鄉鎮、村集中換屆,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與換屆同步選優配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加強與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有效銜接。堅決懲治侵害農民利益的腐敗行為。堅持和完善向重點鄉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制度。加大在優秀農村青年中發展黨員力度,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激勵關懷,提高工資補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村委會規范化建設和村務公開“陽光工程”。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創建工作。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加強鄉村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推動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加強縣鄉村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體系建設,做好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安全隱患等重大事件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
(二十五)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建強用好縣級融媒體中心。在鄉村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深入挖掘、繼承創新優秀傳統鄉土文化,把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結合起來,賦予中華農耕文明新的時代內涵。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廣積分制、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
(二十六)健全鄉村振興考核落實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加強考核結果應用,注重提拔使用鄉村振興實績突出的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對考核排名落后、履職不力的市縣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建立常態化約談機制。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鄉村振興考核。強化鄉村振興督查,創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政策舉措落實落地。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將減輕村級組織不合理負擔納入中央基層減負督查重點內容。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農村各項工作的時度效。加強鄉村振興宣傳工作,在全社會營造共同推進鄉村振興的濃厚氛圍。
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開拓進取,真抓實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努力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新的貢獻!